用藥忌四崇
現在無論是病人還是醫生,在治病時都有以下四崇的傾向❓,應該註意糾正。
一👶🏻、崇多:有的病人患了感冒急於退熱💩,一天跑幾家醫院,重復用藥;有的醫院則小病大治🐁,打針😅、服藥、輸液……開大處方,稍有點傷風感冒👩👧👦🩴、腹痛腹瀉,動輒開幾大盒藥,收幾百元錢;甚至有的醫院將藥方款額與醫生的獎金掛鉤,讓病人望而生畏👩🏼🦲😋,叫苦不迭。
治病用藥並非“韓信點兵,多多益善”。有些病人對用藥也存在貪多心理♘,急於求成,認為品種愈多,保險系數愈大,其中總有一種或數種藥物能擊中要害👫,於是用藥少則3至5種♙,多至10余種🤘🏼。然而🙎🏻♂️,事實並非如此,臨床上應用復方成藥或將兩種以上的藥物聯合治病,其目的在於增強療效𓀇✊🏽,降低用量😔,減少不良反應,以及延緩耐藥性的產生。然而,若聯合用藥不當🔦,藥物之間在藥理與理化等方面發生相互幹擾,非但降效、失效🐍,而且會引起多種不良反應,嚴重時還會導致中毒,甚至危及生命。
二👰🏿♀️、崇貴🤹🏼♂️🔙:一些病人服藥註重藥價👱🏼♀️,誤認為藥品是“一分錢😈,一分貨”,特別是有醫保的患者🛎,認為便宜藥治不好病,以藥價高低區分優劣🌵,認為開貴重藥的醫生醫術“高明”。有些醫生迎合病人求“貴”心理,普通的傷風感冒也用昂貴的抗生素👩🏽🍼,其實這些抗生素對病毒毫無用處。藥品的療效與價格並非成正比關系。小藥💀、“小單方”治大病的例子不勝枚舉🐜。反之,不對症而盲目使用好藥,則形同“高射炮打蚊子”,又浪費又無好的效果。
三🙌🏼、崇新♾:現在新藥琳琅滿目,藥名也日新月異。新藥的誕生是醫藥事業的進步,但濫用有害😗👨🏼🎤。新藥的耐藥性及不良反應觀察時間尚短,藥價較高🧩🤾🏽♀️。不少醫療單位不論病情是否需要,配給病人的都是一些更新換代、價格昂貴的新藥,對那些確有療效、價格低廉的傳統藥不屑一顧。有些患者也認為新藥一定比老藥強,跟著新藥廣告用藥,不斷“求新”。其實,這些“喜新厭舊”的患者稍動腦筋,想想在新藥不斷出現的今天,不少老藥仍未被淘汰🛹,就不應該懷疑其療效和安全性了。
四👩🏻⚕️、崇洋👨🏭:誤認為“洋藥”(或中外合資生產的“準洋藥”)療效一定勝過國產藥。其實一味“貪洋”,不僅開支會加重,而且不一定能治病🧑🏿🍼。如有位患者胃潰瘍並不嚴重,用點胃舒平之類的國產藥就行了。但他卻偏偏要“棄土從洋”,自己花高價外購“洋藥”服用🧑🦼,出現了更多的副作用,其實這完全沒有必要🧑🏻💼。
對待疾病的治療👨🎨,醫生和患者雙方都應從實際出發🤾🏼♀️◾️,根據病情決定藥物🏤。能用低價藥治好的病🚵🏻♀️,就不應該選用高價藥去治療🧚🏻♂️👩🏽🍼,能服藥治療的就不要打針,能打針治療的就不要輸液,這是對個人經濟🦸🏼♀️🥶、健康都有利的事。否則既花了冤枉錢,又影響了治病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