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範我院宣傳橫幅的管理工作🗯,加強環境輿論導向,創建整潔🧜🏿♀️、文明高雅的校園環境,營造良好的育人氛圍,推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特製定《三亿体育校園宣傳橫幅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第一條 我院宣傳橫幅管理的原則是,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正面宣傳、積極引導、弘揚主旋律,適應我院精神文明建設和校園環境綜合治理需要,建立健全宣傳橫幅管理工作製度,創造良好的政治氛圍和人文環境。
第二條 校園橫幅宣傳工作是學院宣傳工作和管理工作的組成部分⛹🏽♀️,是關系學院培養人才的重要環境因素🫴,各單位要從維護學院全局和整體利益出發🧏🏼♂️,高度重視和切實加強宣傳橫幅管理工作💼。
第三條 各部門、各系部要加強對本《規定》的宣傳,加強對懸掛宣傳橫幅工作的管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執行宣傳橫幅審核審批製度。
第四條 申請流程♢:完整填寫校園宣傳橫幅登記表🫲🏼🔢,經本部門🏀、本系部審核👚,至少提前兩個工作日報黨委宣傳部審批♝,確定懸掛橫幅的條數🏖、內容、懸掛時間和地點後方可執行🕵🏿♂️。
第五條 宣傳橫幅的內容、製作和懸掛要符合要求,統一規範。橫幅的內容要積極健康、用語準確、用字規範👴🏻。橫幅的製作要統一標準,整潔有序。橫幅懸掛方式應規範,懸掛要端正,必須有足夠的高度🪡,不得影響阻礙交通,不得堵塞過道👼🏻,不得影響和破壞環境。懸掛或拆除橫幅時不得對懸掛載體(如路樹、建築物等)造成損害👄👨🏼🏭。任何橫幅都不能懸掛於危險物品上。
第六條 各部門內部的宣傳性橫幅自行聯系製作,只能懸掛在本部門所在區域✊。需在學院公共區域懸掛時須報黨委宣傳部審批,在室外懸掛不得印有“某部門宣”等字樣的落款🙇🏻♀️。
第七條 嚴禁懸掛有下列內容的橫幅🙇♀️:
1.有悖於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不利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學院教育事業發展的橫幅。
2.院內外經營單位的商業性宣傳橫幅。
3.答謝活動贊助單位或以經營單位名義懸掛祝賀性的廣告宣傳橫幅。
4.未經審核審批或在非規範性位置懸掛的宣傳橫幅。
第八條 所有橫幅都必須按規定的期限懸掛。全院性活動的宣傳橫幅懸掛期一般不能超過10天,各部門、系部懸掛的宣傳橫幅一般不能超過7天🤸🏻♀️,配合單項活動的橫幅只在活動場所周圍懸掛🕵🏽♂️,活動結束後應立即拆除✅。
第九條 懸掛橫幅的單位在懸掛期限內必須註意維護所懸掛橫幅的整潔美觀,如有汙損則應立即拆除。
第十條 懸掛橫幅的單位必須在橫幅到期當日前自行拆除取回橫幅📫,拆除時必須連同所有附加物(如繩子、鐵線等)清除幹凈。
第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懸掛橫幅造成不良影響的,追究橫幅懸掛單位及其負責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行,由黨委宣傳部負責解釋。
黨委宣傳部
二○一九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