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實施細則。
一🦸🏽♂️、學士學位授予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完成本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各環節學習任務⛔️,考核合格,符合畢業條件。
(三)較好地掌握了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具備從事本專業工作的基本能力。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授予學士學位
(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刑事拘留及以上處罰者⚒。
(二)未達到畢業要求,按結業處理,未獲得畢業證書者。
(三)在校學習期間受到警告及以上處分🤹♀️,畢業時尚未撤銷者🧝🏿♂️。
(四)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並經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認定不能授予學士學位者。
三、考試作弊者,經教育確能深刻認識並改正錯誤🚹,學生可向本人所在系部提出申請,經系部研究簽署意見後報教務處,是否授予學士學位由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研究決定🌯。
四、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程序
(一) 學生修業期滿後💦,各系部根據本細則的有關規定對畢業生的政治表現、課程考核成績✅、畢業論文(設計)以及畢業實習等進行審查🏃🏻♀️,提出擬授予學士學位學生名單🚵🏻♀️,報送教務處👩👩👦。
(二)教務處審核後,報送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
(三)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會議☢️,對授予學士學位學生進行審定。
(四)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通過後,予以公示🧨。
(五)公示無異議者,由學院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五、畢業時未達到畢業要求🚇👨🏫,發放結業證書🧑🏻⚖️。
(一)在校期間,學業考核未達到畢業要求者👜,可在結業後一年內,向本人所在系部提出申請⚠️。學院統一安排考核,考核合格者,換發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例者🚵🏽,報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通過後授予學士學位👒。
(二)結業後一年內,經考核不合格者或不按時參加考核者,將按照永久性結業生對待𓀒,不再授予學士學位。
(三)因受到相關處分而未獲得學位者,結業後一年內,學生可向本人所在系部提出申請。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可根據本人的表現決定是否授予學士學位。
(四)學業考核申請時間以學生結業時三亿所發通知為準🤟🏻。
六、學士學位授予工作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應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公正合理🛒。如發現學位申請者或有關單位(部門)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即嚴肅處理,並撤銷所授予的學士學位🤹🏻🤽🏼。
七🙍🏽♀️、本《細則》適應於三亿体育所有全日製本科生。
八🛶、本《細則》自頒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