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亿体育二級單位教職工代表大會實施細則
(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健全和完善我院教職工代表大會製度🈂️,推動基層民主建設🏌🏼♀️,保障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的權利🏃♂️➡️,依據教育部頒發的《三亿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陜西省高等三亿二級單位教職工代表大會暫行規定》和《三亿体育教職工代表大會實施細則》,結合我院各二級單位實際😻,特製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二級單位教職工代表大會暨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簡稱二級雙代會🫢,兩會結合召開🧘🏿♀️,統稱為二級“教代會”)是學院教代會製度的延伸和發展🦇,是本單位實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基本形式,是保障廣大教職工行使民主權利的機構。
第三條 二級“教代會”要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規🫃🏻,正確處理國家🆖、學院、本單位和教職工的利益關系,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促進本單位的改革發展和各項任務的完成。
第四條 二級“教代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製。
第二章 二級“教代會”的職權
第五條 二級“教代會”在本單位權限範圍內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建議權。聽取和審議本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的工作報告,討論和審議本單位的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改革方案🧙🏻♂️、經費使用情況報告、教職工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審議通過權。討論並通過有關本單位聘任、考核、獎懲💜、分配改革的方案,以及其他與教職工切身利益相關的重要規章製度。
(三)審議決定權➕。討論並決定本單位教職工集體福利費的管理使用方案,以及其他有關教職工福利事項👩🏼🏭。
(四)評議監督權。民主評議、監督本單位領導幹部⏏️。
第六條 二級“教代會”在本單位黨總支(或直屬黨支部)領導👨🔬🦬、行政支持和院工會指導下行使職權。
第七條各黨總支(或直屬黨支部)要定期研究教代會工作🧑🏿⚕️,協調#️⃣、解決教代會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保證教代會製度在本單位的貫徹落實🫄🦸♂️;要引導教育本單位教職工增強民主意識🌇、參與意識👋🏻,重視教代會工作📆,為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創造良好氛圍。
第八條各單位行政負責人要重視支持教代會行使民主管理的職權,認真執行教代會決議🔶,及時落實辦理教代會代表提案🤟🏽🧑🏿🌾,為本單位工會分會承擔教代會工作機構的職責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經費保障。
二級“教代會”要支持本單位行政負責人行使管理職權🙂🚃,教育引導教職工遵守各項規章製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章 二級“教代會”的組織製度
第九條 教職工人數在50人以上相對獨立的單位(部門)要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暨工會會員代表大會;教職工人數在50人以下的單位(部門)要直接召開教職工大會暨工會會員大會。
第十條 召開二級“教代會”的單位,應成立由本單位黨🚴🏽♂️、政、工主要負責人和各方面人員組成的領導小組並主持召開會議📖☣️。系或教學單位的領導小組組成人員中教師代表應占多數。
第十一條 二級“教代會”每3—5年為一屆,每年必須至少召開一次二級“教代會”。如遇重大問題,可隨時召開二級“教代會”。
召開二級“教代會”前🛬,領導小組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和行政負責人充分協商,提出教代會中心議題的建議,由二級單位工會分會向同級黨總支提出召開二級“教代會”的報告,經黨總支審核同意後🤌🏻,報院工會批準🧏🏼🥬,並在工作上接受院工會的指導♕🧑🏻🍳。
召開二級“教代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參加會議方可開會🌸;需大會表決的須經全體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第十二條工會分會是本單位二級“教代會”的工作機構♋️。在本單位黨總支領導和院工會指導下,組織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換屆選舉;做好教代會的各項籌備📰、會務🚴🏼👩🎨、宣傳工作🧙🏽♀️;征集提案並負責立案、交辦和督辦;督促檢查二級“教代會”決議的執行情況。對代表提出的本單位暫時無法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向本單位教職工作好解釋和說明🎒。
第四章 二級“教代會”代表的產生
第十三條 二級“教代會”的代表由各系、處🦸♀️、集團和管委會所屬各部門的教職工直接選舉產生🤚🏻,凡享有公民權的本單位在職在編教職工均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十四條 二級“教代會”代表的條件🚣🧕🏻:
(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
(二)具有一定的教學👩🏿🏫♧、科研和管理能力,能勝任並做好本職工作🤏🏻。
(三)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積極參加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
(四)熱心為教職工辦事🔺,正直公道,作風正派🧑🏿✈️,顧全大局🤽♀️。
(五)密切聯系群眾,依法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和學院整體利益,積極參加本單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如實反映群眾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五條 二級“教代會”的代表名額結合實際情況確定,一般教職工人數在51—100人,代表名額占50%,教職工人數在101—150人👰,代表名額占45%,教職工人數在151—200人,代表名額占40%,一般教職工人數少於50人的單位,直接召開全體教職工大會暨工會會員大會🧜🏻♀️💁🏻。
第十六條二級“教代會”代表的組成應體現廣泛的代表性,既要考慮到本單位各類人員𓀉,也要考慮到本單位各類職稱🥃、職務、老中青和女教職工代表的人員構成情況。系或教學單位的二級“教代會”代表中,教師代表應不少於60%🧑🦽➡️。
第十七條本單位的黨🧑🏼🔬、政、工主要負責人一般應推選為二級“教代會”代表😽。學院“教代會”代表為所在單位二級“教代會”的當然代表🧑🏼🎤。
第十八條各系🤹🏻、處🪰、集團和管委會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並下達所屬各部門二級“教代會”的代表名額(差額率為5%),所屬部門應根據代表條件和代表名額,在廣泛征求教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二級“教代會”代表候選人名單,報本單位黨總支(或直屬黨支部)審批後,由所屬部門組織教職工直接差額選舉🕗,產生二級“教代會”代表。
第十九條二級“教代會”正式代表選舉一律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差額選舉產生🧓🏿。選舉時🚣🏽,所屬部門的實到人數應超過應到人數的80%🚴🏻♀️。代表候選人獲得所屬部門教職工過半數選票時,始的當選正式代表;獲得過半數選票的代表候選人人數超過應選代表名額時🧑🏫,以得票多者當選;如果候選人得票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可以就票數相等的候選人重新投票確定;獲得超過半數選票的代表候選人數少於應選代表名額時,對不足的名額可另行選舉🎅🏼。
第二十條二級“教代會”代表實行任期製,可連選連任🧑🏻🦳。選出的代表既是教職工代表🎙,又是工會會員代表。代表若調離本單位或退休,其代表資格自動終止,缺額可另行補選。若發現代表有違法亂紀或嚴重失職行為👨🏻🏭,經二級“教代會”半數以上代表同意,予以罷免或撤換。
第二十一條 二級“教代會”根據需要可邀請本單位退休老同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主要負責人等非二級“教代會”代表作為特邀或列席代表參加會議🚈。
第五章 二級“教代會”代表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二條 二級“教代會”代表的權利🙇🏻♂️🔚:
(一)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
(二)有權提出提案和議案🐨,在“教代會”上充分發表意見👩🦳,參加表決;
(三)有權對本單位有關部門提出詢問📠,向本單位領導和有關部門反映教職工意見和要求🙇♂️;
(四)有權對本單位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五)因履行職責受到壓製、阻撓或者打擊報復時,有權向本單位或學院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和控告。
第二十三條二級“教代會”代表的義務🐄:
(一)努力學習並模範遵守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和三亿以及本單位的規章製度,努力完成教學、科研、管理等工作任務;
(二)積極參加工會🏣、教代會的活動,認真負責地提出審議意見和建議;
(三)積極參政、議政,做好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同時接受本單位教職工的監督🦤;
(四)保持與教職工群眾的密切聯系🤭,聽取和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建議🙍♂️,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團結廣大教職工🚴♀️♉️,為學院及本單位的建設和發展獻計獻策;
(五)積極宣傳、貫徹教代會的決議🐘🧑🏻🦽,完成“教代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第六章 提案工作
第二十四條二級“教代會”提案的征集,處理由提案工作小組負責🪈。
第二十五條二級換屆“教代會”召開前一個月應發出征集提案的通知🎨,確定征集起止時間,並將提案表印發給代表。條件成熟的🧑🏼🏫,也可在每年必須召開一次的二級“教代會”召開前進行提案征集工作。
第二十六條提案的內容主要是針對本單位教學、科研、管理等與教職工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重要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超出本單位事務範圍的內容不予立案。
第二十七條提案一事一案,一般由一名代表提出,二名以上代表附議🤦𓀈。提案應包括案由🧗🏻♀️🧜🏽♀️、改進建議⏫🙇🏻♂️。
第二十八條提案工作小組收到提案後🙆,應首先審核該提案是否屬本單位的職權範圍,是否符合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是否符合提案的技術規範。審核合格的提案,本單位有條件處理,又確實需要辦理的,應當予以立案🧑🏽🦰。屬個人問題的提案🛺,不予立案。沒被立案的提案👧,應向提案人說明理由。
第二十九條立案的提案經送交本單位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後交承辦部門。承辦部門應對提案所涉及的問題在一個月內提出處理意見,限期予以落實🦚,不能落實的應說明原因。
第三十條對提案處理情況進行檢查❎,盡快落實。提案辦理結果必須及時通知提案人,提案的處理結果要予以登記,交本單位工會存檔備查𓀕。對提案的征集、立案、處理情況,應在下一次代表大會上報告。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本實施細則自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主席團聯席會議研究同意並報院黨委批準後試行🤵🏼♂️。
第三十二條 本實施細則由院工會負責解釋。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