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於印發《科學事業單位會計製度》的通知
財會[2013]29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高檢院,有關人民團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了進一步規範科學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財政部令第72號),並結合《科學事業單位財務製度》(財教〔2012〕502號)規定,我部對《科學事業單位會計製度》(財預字〔1997〕460號)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後的《科學事業單位會計製度》印發給你們👩❤️💋👩,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財 政 部
2013年12月30日